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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4-06-1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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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哪出的?

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学校教务处或者就业办发放,由实习生在就业单位或实习单位盖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里对应届生的约定?

您好,就业协议里对应届生的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入职时间:约定应届生的入职时间,一般为毕业后的一个月或两个月。 2. 岗位职责:明确应届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入职后需要完成的任务。 3. 培训计划:约定公司对应届生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时间,以帮助应届生快速适应工作。 4. 薪酬待遇:约定应届生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5. 期限约定:约定应届生的就业期限,一般为一年到两年。 6. 离职条款:约定应届生离职的相关条款,包括通知期、违约金等。 7. 保密协议:约定应届生需要遵守的保密协议,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8. 其他约定:约定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保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