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典美文 >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孟子鱼我所欲也全文解

发布时间:2024-05-29 16:36

编辑:admin

孟子鱼我所欲也全文解析?

《鱼我所欲也》全文解析如下: 作者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即: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 这个主张是全文的重点,它体现了孟子“舍生取义”的观点。孟子认为,人生在世,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这个观点:当自己面临“生”和“义”的选择时,宁可牺牲生命而去成就“义”。 孟子还强调指出“非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 最后,孟子指出,一个人应该保持自己的“本心”,即做人的本性。他通过自己的行动和论述,呼吁人们不要迷失自己的方向,要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这部分运用了比喻论证,引出中心论点。孟子用鱼来比喻生命,而熊掌则比喻仁义,表示虽然生命和仁义都很重要,都是自己很珍惜的,但如果两者不能兼得,他认为「仁义」比起生命更加可贵,所以宁愿放弃生命以成就仁义。 「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这部分是正面论述「舍生取义」,以生死对举去论证舍生取义是人之本心;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贤者能勿丧耳」这部分是反面假设,以坐实其论点。

九年级下册语文人教版鱼我所欲也原文?

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九课为《鱼我所欲也》,原文为: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欲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所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亡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第一段原文?

第一段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出自《孟子-告子上》。 引申:什么是《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鱼与熊掌兼得原文?

原句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因是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袭击并捕猎熊。就可以鱼和熊掌兼得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处:出自战国时期孟子的《孟子·告子上》中的《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鱼与熊掌兼得的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是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